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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让警察无可奈何的嫖客(3338796阅)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瀋ㄗㄖ    时间: 2005-1-1 23:43     标题: 让警察无可奈何的嫖客(3338796阅)

  那天中午,“黄色潜水艇”(我给扫黄小组起的暗号)又拉回一车嫖客和野鸡。这本来是极其稀松平常的事。但不平常的是据说有一个嫖客拒不交罚款。

  嫖客和野鸡的罚款可是我国地方治安机构的经济命脉,拒交罚款的危害性是极其严重的,如果所有嫖客和野鸡都群起而效尤,那我们的片所还怎么转,XX市的治安又有谁来维持呢。


  他是谁啊,那么吊,还有八大金刚搞不定得主吗?我问。XX大学的博士生,你说吊不吊?,吊个……我忽然想到前一段时间孙志刚的事情,也不禁感到嗓子发干。是啊,毕竟XX大学在中国还是很牛逼的。这激发了我的兴趣,正好,所长正急招我参加凌汛,毕竟咱是XX公安大学里出来的。


  那家伙还不大像博士,皮肤白白的,细细的,身体薄薄的,咋看上去像王磊,但比王磊帅。
不错  给你加分

  “你和隔壁的女人再XX旅馆1132号房间里干什么呢?(主审故意把重音放在“干”上)”


  “没什么。”


  “没什么?你们两个什么都没穿,躺在一张床上,还说没干什么。”


  “您认为我们在做什么?”


  “你们——(主审探身作逼视状)进行非法**易!”


  “那么说你承认有合法**易喽。”


  “直说吧,你在嫖*。”(主审声音陡然增高,搞得我耳鸣)


  “你怎么知道我在嫖*?”


  “捉*捉双,你们都被堵在被窝里了,还嘴硬埃”


  “你刚才不是说我们在进行非法**易吗,你看到“性”了吗?”


  “你们光着身子躺在一起还能有什么好事。”


  “这就算你所说的嫖*吗?”


  “那还能是啥。”


  “一个人走错了浴室,让异性看见了光着身子,是不是说她把浴室里的所有人都嫖了,或者说她被所有人嫖了。”


  “这不是一回事。”


  “可是在光着身子这一点上没什么不同埃”


  “你就没干那事?”


  “那是我的私事,我没有必要告诉你。”


  “你跟那个女人以前认识吗?”


  “不认识。”


  “你和一个不认识的女人一丝不挂躺在一个被窝里,警察冲进来的时候,你在她上面,当时你在干什么?” 


  “我不需要为裸睡寻找理由,我在她上面也只是一个方位问题,我现在做的椅子很低,你们的座位很高,你们在我上面,这——能说明什么呢。”


  不见棺材不落泪,主审照往常早就开始全武行了,但今天迫于所长的严厉叮嘱,同时我在旁边看着,他怕我小看他的聆汛技能,也不好发作。他朝身后的书记员嘀咕了几句。短暂的沉默中,那个博士颓废地坐在那里,眼神里的冰冷丝毫没有融化。一会儿,主审从化验员送来的样品中拿起一根玻璃管。


  “这里面的东西你认得吗?”


  “太远了,看不清楚。”


  “那就给你凑近点。”


  助手接过管子在他眼前晃了晃。


  “好像是精液。”他淡淡地说。


  “知识还真丰富埃那你知道这是谁的吗?”


  “没有仪器,大家的都一样。”


  “你是装傻,还是记性不好,你刚才排在哪里这么快就忘了。”


  “你想知道什么?”


  “这东西可是从她阴道里采到的,你可别告诉我你是站在阳台上自慰,正巧她在楼下晒太阳浴,不小心淋到的。”


  “我从来没否认我和她发生过性行为埃”


  “这不就结了吗?要的就是你这句话,你早坦白,我就给你从宽了。”


  “这就结了?你的结论就是性行为就等于嫖*?”


  一时间审讯室里的气氛及其古怪。他坐在那里,表情始终都没什么变化。可是我们都觉得主审的这个结论是很可笑的。


  “那她凭什么上了你的床?”


  “这你该问她?”


  “她说你在公园里答应给她150块钱的。”


  “那时她说的,你当时在场吗?”


  “她可是在这里记录在案的惯犯,因为卖淫已经被抓获过多次。”


  “所以她只要发生性行为就是卖淫?那她手淫的时候,你们抓不抓她?”


  “你严肃点!”


  主审终于向我使了使眼色,终于轮到我出手了。不鸣则已,我问了一个技惊四座的问题:你是学什么的?


  忽然间,他冰封的眼神里终于放出惊异的光来,“哲学”。
作者: czaaa    时间: 2005-1-2 02:49

经典!!!支持!!瞟快是合法的了!!哈哈哈
作者: lzh13245768    时间: 2005-1-2 10:25

好,值得学习
作者: davidliu    时间: 2005-1-2 15:22

wo 我喜欢这个哲学家!哈哈!
作者: 流川枫123    时间: 2005-1-2 16:02

经典~~顶 ```
作者: 霹雳淫魔    时间: 2005-1-2 19:00

偶像真厉害不比铁齿铜牙的纪晓岚差啊
作者: happy66    时间: 2005-1-2 19:01     标题: jp

太厉害了,这也可以哦,让大家收益不浅哦
作者: Night214630    时间: 2005-1-6 17:47

不错不错!!!
作者: weig    时间: 2005-1-6 21:14

谁试过?
作者: zhangming9813    时间: 2005-1-7 09:01

博士果然牛b
我喜欢
作者: zuotiangu    时间: 2005-1-7 09:52     标题:

有种
作者: 286764230    时间: 2005-1-7 12:50

顶毛 不能顶
现实中那时不 可能的
作者: anzai_love    时间: 2005-1-7 13:10

秀才遇到兵,歪理ddd
作者: lmts2004    时间: 2005-1-7 19:19     标题: 太厉害了

这个**也太** 了
     太搞笑了  应该加分   给与奖励
    哈哈
作者: hanzi911    时间: 2005-1-8 21:43

喜欢喜欢
狂支持
造型帅   背景漂亮
音乐很有动感
支持老刘
喜欢李兵兵
作者: zhouyang712    时间: 2005-1-8 22:07

不是每个人都有他这么幸运的,估计记者不在身边的话,他说完第二句话就被我们“神圣的”执法者们打爬在椅子下面了!!!
作者: wjbf    时间: 2005-1-12 01:17     标题:

咄咄多多秒
作者: 激情视频111    时间: 2005-1-18 16:17

不怎么 样!
作者: wenyi    时间: 2005-5-29 22:31

像这样的嫖客谁跟他好好说吖

打电话通知家人 或者俩个嘴吧

乖乖的就招了,罚款3千 不给钱 嘿嘿

情报资料一做 拘留15天~
作者: ccvv    时间: 2005-5-29 23:02

谁说哲学没有用?只是未到关键时!
作者: jinyilei    时间: 2006-2-19 13:47

哈哈哈好笑就应该这样你们要好好学呀
作者: 水中仙人掌    时间: 2006-2-20 03:03

让他当国家主席!一切合法!
作者: lhtlht8583    时间: 2006-2-20 14:39

厉害啊         哈哈    搞笑
作者: psl100    时间: 2006-2-25 15:39

好~~~~~~~~~
作者: heihao3360    时间: 2006-2-25 19:01

我要好好学哲学!!!
作者: nisson0119    时间: 2006-2-26 06:07

我顶,以后万一,如果,假如什么什么了,我也..
作者: 六月飞砖    时间: 2006-2-26 15:11

只杀吸毒的,不杀贩毒的,我晕!
作者: 110119    时间: 2006-3-5 00:13

好的很啊
作者: YINCHONGGUAI    时间: 2006-3-5 23:44

经典
作者: mahayu123    时间: 2006-4-9 05:53

高手啊!
作者: tu0zi    时间: 2006-4-11 01:25

在荷兰嫖和卖 就是合法化的  好帖  顶!
作者: ospd1018    时间: 2006-4-11 02:21

荷兰,法国卖淫是合法的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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